取 (第2/3页)
「沈有田的遗物清单,我调出来了。」她翻开一张复印件,「三年前腊月十九,溺亡。五样:褂子、裤子、腰带、烟袋、一双解放鞋。前四样都在,鞋那一栏写着‘未寻获’。」
「现在寻着一只。」顾青河说。
「清单上是一双。」苏见微纠正他,「缺的那只,才是问题。」
她翻到下一张。
「还有一条。当年的报案记录里,有个渔民说,那天早上看见一只鞋顺水漂。鞋是干的。」
「干的。」
「记录原话是:漂在水上,鞋壳里没进水。」
老栓哼了一声。
「干鞋浮水,那是自己走。」他说,「鞋自己走了三年,走到你门槛上。」
顾青河没接话。
「押灯账上,取这个字有三种写法。」老栓把鞋往船板中间推了推,「取灯、取账、取路。写清楚了,谁看都明白。只写一个取字,是最少人认得的那种。」
「哪种。」
「取路。」老栓说,「人死在水里,最后一步没踩实,那一步就留在岸上。走不完的路,得有人替他走完。」
「他写十号,是顾家老号,连名都没署。」
「写号的条子,给号上的人看;写名的条子,才是给活人看。」老栓看着他,「他不想让人替他。替,是要还的。」
苏见微拉开档案袋,掏出一个小本一支笔。
「按流程,这属于遗留物。」她说,「登记、拍照、封袋、入库。」
老栓看她一眼。
「你封。」
「您不反对。」
「我不反对。」老栓说,「封了以后它夜里自己走回去,走到你们库房门口站着。你们那门卫受得住,你就封。」
苏见微的笔停在纸上。
顾青河低头看那只鞋,笑了一声。
「笑什么。」
「一只鞋,三个字的纸条,办的是到付。」他说,「这年头河里的都学会做生意了,货先到,钱后收。」
苏见微没笑。笔尖在纸上点了一下,留下一个黑点。
「我可以不登记。」她说,「但你得给我一个能写进报告的说法。」
「写法就是:门口捡了只鞋,户主不明。」
「户主不明的东西,不会自己走进沙线。」
顾青河从舱里摸出那只装压舱沙的布袋。
「那就照规矩办。」
他跳下船,走到自家门槛前,蹲下去。
沙一把一把撒出来,撒成一条线,两指宽,从墙根撒到墙根。
撒完他把鞋摆回沙线外头,鞋底朝外,原样。
「沙拦湿,湿不越沙。」他说,「它站在沙外头,就进不来。」
「它要是往河里走。」
「它往河里走,就是走了,账跟着走。」
顾青河从怀里摸出那张黄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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