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 人民的名义欧阳菁9 (第2/3页)
吗?”
“蔡世功、丁义珍。”陆亦可回答。
杨丹又问:“陆处长,你猜丁义珍在煤矿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?”
“丁义珍还没落网,我不好猜。”陆亦可拒绝猜测。
杨丹转头:“林华华你猜呢?”
“还能是什么?”林华华说,“肯定是吃干股呗!”干股,指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。
杨丹问:“不做事,光分钱,偶尔利用手中权力为煤矿保驾护航,是这样吧?”
“啊,有什么问题?”林华华问。
“我的猜测不一样,”杨丹说,“丁义珍是副市长,领导干部不允许经商,是条铁律,他应该不会违犯。所以我猜测,也许丁义珍根本就不知情,他既没有在煤矿拿钱,也没有为煤矿护航。”
林华华说:“丁义珍是大贪官!你把他想得也太好了!”
杨丹转回身:“侯局长,你怎么看?”
“只是猜测嘛,怎么猜都可以。”侯亮平说。
“那么侯局长您呢?”杨丹问。
侯亮平笑道:“我也要猜啊?时间不早,还是算了吧。”
“我听说,煤矿的股东除了蔡成功、丁义珍,还有你侯局长。如此,你在煤矿拿过钱吗?”杨丹说。
陆亦可一下就急了:“欧阳菁,话不可以乱说!”
“不要着急,”杨丹说,“正如我刚才猜测的那样,我相信,如果侯局长也是股东之一,侯局长肯定不知情。到底是不是,还得你们去做详细的调查。
“陆处长,你记住:心底无私天地宽,是句误人的话。事实是,虽然你们心底无私,但天地并不够宽;随时随地,都会有暗礁和陷害。
“煤矿股东一事,是件大事。如果侯局长不是股东之一,万事大吉。而如果是的话,你们将需要大量的精力来证明侯局长真的并不知情。
“就这样了,拜拜!”
——
蔡成功把侯亮平写进煤矿股东的事,原剧情就有。
但原剧情着重刻画的是,蔡成功诬陷侯亮平收受烟酒等物。
事态平息之后,蔡成功抛出理由:“孩子落入他人之手”,就被原谅了。
实际上,“孩子落入他人之手”,只能解释蔡成功诬陷侯亮平收受烟酒等物。
把侯亮平写进煤矿股东的事,早在“孩子落入他人之手”之前,是不可原谅的。
——
关于煤矿股东的事,侯亮平的确不知情。
但是,若要证明侯亮平参与了煤矿事宜,只凭煤矿的工商登记资料,就够了。而要证明侯亮平完全没有参与,根本就不知情,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。
因为复杂,所以原剧把这部分忽略了。
杨丹特别指出这一部分,自然是不想这事被忽略。
——
随后几天,侯亮平、陆亦可都没到招待所来,并且林华华还经常被抽走。
常驻招待所的,也就陈群芳了。
当然,林华华被抽走的时候,会临时另外派人过来顶班。保证杨丹的看守在二人以上。
——
当林华华又一次过来的时候,杨丹明显感觉,林华华的态度变了。
杨丹此时,是欧阳菁的智商和情商,对林华华绝对形成碾压。因而几句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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