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6章 人民的名义欧阳菁6  快穿之战进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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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6章 人民的名义欧阳菁6 (第2/3页)

    租房子,以前杨丹没做过这样的事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原主欧阳菁也没做过。

    于是乎,租房子的手续该怎样办理,杨丹就不清楚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想来,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签个合同,缴钱、留电话、留身份证复印件等等。

    关键是,会不会是一式三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之外,还要送交派出所一份。

    如果需要送交派出所一份的话,杨丹就无法租房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顾忌这个,自然是由“旅馆业是特种行业”而联想到的。

    感觉上,到旅馆投宿,和租房住,性质是差不多的。

    因此,派出所很可能会管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说不定有人会问,欧阳菁不是法律知识储备很丰富的吗,怎么还不知道这个?

    拜托,欧阳菁又不是律师。更何况,就算是律师,不知道某项法规,也是很正常的。

    前面,喝退检查院“龙套小同志”,靠的是智商,而不是法律知识。

    换言之,当时杨丹所说的话,并不是法律知识的正解。只因为“龙套小同志”业务极差,所以他以为是正解。

    换成侯亮平或者陆亦可,说不定换成林华华,杨丹都无法喝退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绕过光明区,很是花了一点时间。

    下午,杨丹进入东宜区。

    没停,继续前行,约两点,进入惠九区。

    如果继续前行的话,惠九区之后,就是山台县了。

    杨丹准备就在惠九区找地方住下,一转方向,就进了岔道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杨丹要租房,但又担心手续,所以决定找合租。

    合租是指两人以上一起租住一套住房。

    合租情况下,通常,第一位租房者,跟房东签下正式手续。后面的租房者,则跟第一人签订不怎么正规的手续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后面的手续,一般不会送交派出所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杨丹不走繁华商业街,专走居民区。

    这是因为,找合租信息,一是布告栏,二是电脑上。

    网吧是要登记身份证的,杨丹不能到网吧,就只能看布告栏。

    这样的布告栏,都在居民区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前面有一排两层楼房。

    它的背后,是三十多层的大厦。

    很明显,这排两层楼房,是后来加盖的临时性建筑。

    当街的两层楼房,全部被开辟了门面。有理发馆、面馆、餐馆、照相复印馆、香烟批发店等。

    其中,还有四个开门连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小超市。

    杨丹下车,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买了一瓶水,出来,付款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杨丹一眼瞄见,付款台旁边有台显示器正在播放电视剧。

    杨丹就问:“您这是电视机还是电脑?”

    收款的老板回答:“电脑,是儿子淘汰下来的。不过,我用足够了。”

    杨丹说:“我想在这附近租房子。老板能否帮我在电脑上查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信息。我可以付钱的。”

    老板晃动鼠标暂停了电脑上的电视剧,问:“租房?合租行不行?”

    “也行。”

    老板就喊:“叶子,叶子!”

    跑过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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