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104章 这不是好事么?  我在儒道世界以诗词文章成圣人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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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4章 这不是好事么? (第3/3页)

众一旦知之过详,必将引律以争讼,寻隙以避罪,不复畏上,不复淳朴。奸猾之徒执官府之法,反制官府。法愈详,争愈多;例愈繁,民愈黠!”

    “此患,尔何以解之??”

    林青云皱紧眉头,没有立刻回答。

    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,便是:

    不管是正式的律法、配套的解释细则,还是过往的判例,一旦让普通大胤的老百姓全都知晓,他们必然会拿着明确的法条去打官司,钻规则的空子规避罪责,再也不会对上位者心生敬畏,民风也不再淳朴。

    那些奸猾的人,甚至会拿着官府自己制定的法律条文,反过来制衡官府!

    法律规定得越详细,民间的争讼就越多;判例规则越繁杂,大胤的老百姓反而可能越会钻空子、变得狡黠难管。

    只能说,不愧是半圣,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极为尖锐、深远,直指问题核心。

    在华夏的古代,对这种思想概括为——

    “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,则民畏上也!”

    这次,林青云沉思了更久。

    两位半圣也没有催促,而是耐心地等待着眼前少年的回答。

    良久,林青云才缓缓开口:

    “晚生以为,反倒是律法详实可知,民众才知避罪,隙之所以可钻,正因法有阙也。法每疏一处,奸民生一计;法每补一处,奸民少一门。”

    “法岁岁修,例岁岁积,则隙日寡,网日密!”

    “夫有以噎死者,欲禁天下之食,悖也!”

    因为怕百姓学滑头,便不让百姓知法,完全是因噎废食,愚蠢至极!

    林青云顿了顿,看了两位半圣一眼,见两人神色并未动怒,于是心下安定,接着道:

    “况且,民引法而争,争的是公道;官据法而断,断的也是公道。争讼变多,未必是民风日坏,也或许是......老百姓终于有了讲理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好事么?”

    考房里,长久无声。

    两位半圣听完这话,没有表示反对,也没有表示赞同。

    而是陷入了深深的思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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