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101章 圣前对答与亚圣言禁(5000+)  我在儒道世界以诗词文章成圣人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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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1章 圣前对答与亚圣言禁(5000+) (第1/3页)

    考场外,所有人伏在地上,不敢抬头。

    但他们能听到,那响彻整个大胤的文道圣钟的鸣响。

    也能感觉到,随着一道冲天的紫色才气光柱升起,一道明亮的光芒降下,仅仅是被余光照射,就让他们感觉到体内的才气在欢呼般地沸腾!

    几位见多识广的考官心神俱震,如在梦中。

    文曲星照。

    那道光,必然是文曲星照!

    只有写出臻品传世之文,才有很小的可能性得到的文曲星照!

    至此,他们彻底确定了,林青云这位圣前文童,再次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——

    他在府试的考场上,写出了臻品惊圣之文!

    文曲星照太过少见了,少见到大多数文修都不知道具体会有什么好处,只是听说每个获得文曲星照之人,得到的好处都不同,但都足以改变其命运!

    更别提,林青云可只是个县试文童啊!

    以县试文童之身,得文曲星照者,史无前例!

    接下来,在场所有人都听到,在那小小的考房之中,仿佛有雷鸣之声不断响起,似乎有天人对话。

    然而,尽管这声音几乎响彻天地,却连一个字也无法听清。

    众人心中惶然,各有思绪,但依然没有一个人敢抬头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看到文曲星照的所有人,都在猜测、议论,究竟是何人引动了文曲星的异动。

    .......

    一盏茶之前,考房内。

    听到荀圣的话。

    林青云搁下笔,起身,对着身侧那道半透明的虚影,深深地一揖。

    “荀圣请讲。”

    荀圣受了这一礼,依旧拢袖而立,目光落在林青云身上,半晌,缓缓开口。

    “尔言,法有滞后,世变而后法变,新事出而旧法无条。”

    “然——”

    老人话锋一转。

    “千举万变,其道一也。”

    “无论世事如何翻新,人伦不变,天理不变。执法者只要深通法理,明乎法义,自能以不变应万变,以一心之权衡,断万事之曲直!”

    “既如此,何必非要多立条目?条目愈繁,官吏愈拘于条文,反失其本心。”

    “对此,尔何以教我?”

    来了。

    林青云心里清楚,这一问,才是今日真正的关隘。

    文章写得再好,若答不住圣人的当面一问,这篇文章就只是纸上文章!

    林青云没有直接回答。

    沉吟了片刻,林青云抬起头:“荀圣,晚生斗胆,有几件案子,想请荀圣断一断。”

    荀圣眉梢微动,似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“讲。”

    “第一件。”

    林青云道:“某甲夜归,行至巷口,暗处忽有一人影猛扑而来。甲以为遇盗,拔刀反击,一刀毙命。”

    “事后查明,扑来之人乃其胞弟,醉酒之后与兄玩笑。敢问荀圣,甲当何罪?”

    荀圣淡淡道:“误杀。甲无杀弟之心,系误认,减故杀三等论,徒二年半。”

    不愧是圣人,断的可够快的。

    林青云点点头,又道:“若当时月黑风高,且巷中前月刚出过劫财害命的案子,让行人经过此地,无不心惊胆战呢?”

    “则甲之误认情有可原,再减一等,徒二年。”

    “若扑来之人并非其弟,而是邻人,且此邻人与甲素有仇怨呢?”

    荀圣顿了一瞬。

    “则须查明,甲之‘误认’是真是假。”

    “若难以查明呢?”

    林青云追问道:“甲一口咬定以为是盗贼,无目击者,死无对证。同是深夜,同是巷口,同是一刀毙命——杀弟者减等,杀仇者故杀,两案之间,差的无非是甲心里那一瞬的念头。”

    “敢问荀圣,断案之人,如何看见案发时人心里的那一念?”

    考房里安静了下来。

    荀圣停了一息,才道:“此案必极少见,若有,可层报最高文圣院刑殿,由法家圣人、亦或是法家大儒以上文位者,以‘法道天平’问心。”

    林青云笑了笑,没有再问下去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他在读文渊大陆的诸子百家经典时,就一直有些疑惑。

    文渊大陆的诸子思想,为何比起华夏的版本少了一部分,很多该出现的东西没有出现,例如“有法者以法行,无法者以类举”,例如律法的注疏和决事比......

    为什么一个文道为尊的世界,诗词文章却比不上华夏数千年的文脉,为什么这个世界的工家,也迟迟没有发展起来......

    现在,林青云大概明白了原因——

    就是因为文渊大陆有才气和天地元气的存在,有高文位者作弊般的能力存在!

    这东西固然赐予了读书人强大的力量,但也培养了读书人的惰性,固化了读书人的思维——

    很多事情,用神奇的才气便可解决,何必费尽心思再去开辟新的道路?

    林青云收回思绪,继续对荀圣说起第二个案例。

    “某甲与乙有仇,携弓伏于道旁,见乙骑马来,弯弓射之。箭出之时,忽有行人丙自岔路转出,箭偏,中丙而死。敢问,甲于丙之死,当何罪?”

    荀圣思考了一息,缓缓道:“甲志在杀乙,箭及于丙。以杀心论,故杀;以事实论,误杀。”

    林青云点点头:“您说得对,两头都说得通。”

    “可断案只能有一个结果。”

    “若按故杀论,但丙自始至终非甲想伤害之人。但若按误杀论,甲弯弓埋伏、蓄意杀人,竟与失手伤人者同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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