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一节 法律地位和民事关系续 (第2/3页)
都要立下“血判”,发誓不以任何形式透露任何有关元老生活工作的细节,不能接受任何采访不能出版此类籍,也不得私下撰写相关的日记、笔记等等等等。
这个限制不仅对男性元老的生活秘有效,对离职的所有的元老生活秘也有效。可以视作一个“职业条例”。
“……如果违反誓言,就按照违背《保密法》处置。”马甲补充説。“当然她们不管到哪里,都会列入政治保卫总局的监视名单。”
“我们有保密法吗?”萧子山有些疑惑。他好像没见过。
“会有得,会有得。”
“要是已经和元老有子女怎么办?子女归谁?”
“归元老院。”马甲泰然道。“元老的子女当然是元老院的孩子,可不是谁是他的母亲就有资格抚育的。”
萧子山深以为然。
“你的这个脱密期的规定也可以放在元老和归化民妻子的离婚案中。”
“是得,在我们的法律里,元老的生活秘和归化民妻子在民事地位上平等的――元老院统治下的社会人人平等可不是白説的。”
至于解约金依然是存在的――考虑到办公厅为生活秘的培训是支付了额外的用的,所以每个生活秘上岗前都要和办公厅签署五年的服务合同,服务合同满了再离开的就不需要支付了。至于元老提出解约则不需要支付,毕竟元老每选一个生活秘,都要按照等级向办公厅支付“培训”。
这样一来,生活秘受到“政治压迫、经济剥削、人身控制”的程度就大为减轻,元老院吃相大为好看,加伟光正了。
“那些大洋马怎么办呢?”
“她们暂时是非国民,法律当然不考虑她们的问题。”马甲轻松的説道,“暂时就按照奴隶处理好了。何况现在人数也很少,是稀缺商品,还没有必要专门考虑她们的出路。”
“好吧,我还有后一个问题。”萧子山説,“如果一方提出解除关系,一方不同意怎么办?”
“我觉得起码在近二三十年内生活秘主动要求辞职的凤毛麟角,倒是元老喜厌旧的抛弃生活秘的比率和数量都会逐年大幅度上升。如果真有这种情况,我想女仆要求解约会很难,元老很容易――非是打个申请报告而已。”马甲説,“元老大规模的抛弃生活秘,就算没有相关制度,这样的事情也终究会发生,办公厅想来也会拿出一个办法来安排退役的生活秘们。元老们还不至于连换掉个不满意的生活秘的权利都没有了,不会接受七出三不去之类的传统来作茧自缚的。给办公厅提交一个报告或者申请,上面写上一些一般化的理由罢了,办公厅自然是准予申请。我想也不大可能否决:那样的话,按元老院里某些人的説法,还不如直接一刀砍了自己的生活秘省事。”
萧子山diǎn着头,看着自己的笔记本,上面罗列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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