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ct3 剑术示范 (第2/3页)
起喝着温热的麦酒——
十二月的最后一周是埃兰特王国传统中的新年祭,而到了眼下这个时候,对于他们来说,正是一年到头不多的一段闲暇时光。
也许正在放声呤唱是远足的旅人。
歌声穿透山谷,隐隐回荡。
格罗斯拔剑。
在这群年轻人的面前,他以一种缓慢的动作拆解着剑术技巧的各个部分——
这一次的剑术演示他并没有使用随身佩戴的霜寒长剑,而是刚刚斯考特手中的军团制式长剑。
这柄长剑来自于青色之丘“牧羊人的陶笛”所遇到的那位佣兵团长,不过格罗斯宰掉那个家伙后,这柄长剑也就顺势成为了野狼盗匪团的战利品。
他手中所握的,正是这柄长剑——
从护手末端的配重柄头再到剑锋的尖端,全长三尺,中间的位置,强剑身与弱剑身的分界处,正好三指的宽度,分量相比霜寒长剑沉重了不少。
当然,这也是双手剑与单手剑的区别。在北地的民间和佣兵之中,往往可以见到这一类武器。
格罗斯双手交错,抓住了长剑的护手——
与他平时所习惯的,拔剑术或剑锋向下斜指的骗位起势不同,这一次他向同伴们所演示的是一个标准的犁位起势动作。在埃兰特这一时期发生的大多数战斗中,这也是一种最为常见、人们也最为熟悉的剑术起势。
两腿分开脚步,然后踏前一步,两只脚掌的间距变为一个宽度适宜的丁字步——当他进行这一动作时,不由看了斯考特一眼。
后者点了点头。
“重心,必须落在两腿之间。”
格罗斯淡淡说道。
紧接着,他脚步上前,挥剑,荡开的剑风在空气呼啸作响——这一剑并不如何迅猛快速,但是看起来却有着一种凌厉无比的气势。
“我注意到了,是脚步。”
经过格罗斯的演示,斯考特顿时若有所悟——
相比盗匪头子的高明剑术,他刚刚的练习看上去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挥舞着烧火棍,像这类稍显沉重的双手长剑挥舞起来通常都会对身体造成一定惯性,而正是这一点,使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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