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独望千帆  元始法则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大 中 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    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独望千帆 (第2/3页)

林外。

    龙骨背上,立着一位身材高瘦的女子,鳞片铠甲贴身附着,勾勒出凹凸曼妙的曲线。露在铠甲外的肌肤,脸、手、颈,白得异乎寻常,不是玉色,而是接近於银色,散发缕缕光辉。

    她身上气势极盛,卓立在那里,俯视下方由远而近的两人:「好一个李唯一,你居然真的回来了。」

    李唯一感受到对方身上的强者气场:「这位是?」

    「我姐,武祺。」武蒙道。

    「你姐?」

    李唯一难以置信,这姐弟二人长得完全不像,甚至都不像一个种族。

    武祺很接近人类女子,而武蒙身上长鳞,头上长角。

    武蒙道:「我是二公子,自然也就还有一位大小姐。我们同父异母,她的母亲,是三十三霄雷神殿的人类女子。」

    李唯一心中微动,这位武大小姐,多半是一位坤元境强者。

    在黛岳,低境界的坤元境,能够抵挡仙解法则,可一定程度上施展力量。

    武祺离开地仓,来这里做什麽?

    李唯一朝上方抱拳:「见过祺姑娘。」

    李唯一和武蒙从仙龙骨骼缝隙中穿行过去,来到禁忌古林外。寸草不生的、树干直径数十米的巨木下方,竟是用雾兽的骨骼和灵晶屍身,搭建起一座座临时居所。

    也有帝灵级古树,从城内,被移栽到这里。

    大批无实级雾人,藏身於此,恐惧不安的看向李唯一,匆忙躲进居所中。

    武蒙道:「每一次劫乱,黛岳鲜少被波及。这里虽孕育出了恐怖和诡异,但不至於让雾人灭绝,总能保留下一些火种。」

    「大战一起,等原雾宫失守,他们就会撤往黛岳深处。」

    李唯一知道雾人这是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,问道:「武大小姐从地仓来到这里,就是为了保护他们?」

    这一次,武蒙没有立即回答,心中为难。

    武祺的高挑丽影,出现在一座雾兽骨架搭建的居所的大门外:

    「有什麽不可说的?黛岳是地仓的最後一道防线,雾人有办法,将大批古仙死後孕育出来的恐怖和诡异引出来,与来犯之敌玉石俱焚。」

    数十丈宽的青水河,从禁忌古林中流淌出来,蜿蜒奔腾向仙墟遗蹟。

    武蒙将李唯一的来意,告诉了武祺。

    武祺长发一直漂浮在半空,不时有电光流过,像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般:「好,此事交给我。」

    说完,她径直朝古林深处行去。

    武蒙则赶回原雾宫,主持防务。

    李唯一看了看营地中,那些紧张兮兮的无实级雾人,退到禁忌古林外,在仙龙骨骸内部,编织出时间之茧,以最快速度疗伤。

    他估算过,如果一切顺利,城外圣试圣修对亡者幽境、黑暗真灵、第九仓的追击,至少要两三天才能结束。陆续返回仙墟古城,也要一两天时间。

    人神六部主力回来前,出不了大事。

    原雾岛的防御,没那麽容易被攻破。

    茧内。

    李唯一取出信王爵的屍身,将彼岸天丹、念力星辰逐一剥离。

    其彼岸天丹,是黑暗属性。

    将之托在手心,细细观察,继而以法气催动。天丹中的黑暗法气和黑暗经文,逸散了出来,使茧内的方丈空间化为一座黑暗小天地。

    这样的一颗彼岸天丹,对道种境、长生境武修而言,如同一卷真经。

    又从《暗墟皇影死卷》中,释放出暗星珠。

    此珠,很不规则,如同顽石。以李唯一现在的修为,握在手中,都感觉到十分压手。

    他释放出一缕黑暗法气,引入暗星珠,研究了起来。

    茧内的一个月後。

    「嘭!」

    时间之茧破碎,光明和黑暗两种力量外溢。

    李唯一脸色一阵白,一阵黑,皮肤出现混乱流动的黑白斑,嘴角流淌鲜血,拼尽全力压制体内相冲的两股力量。

    他想藉助暗星珠的力量,强行将黑暗力量,融入光明仙意圣魂。却遭受排斥,肉身和魂灵皆受创伤。

    武祺的声音响起:「在彼岸境,能修炼出仙意圣魂,已经罕见至极。你想光明和黑暗同修,路是没有错的,但修为境界太低,承受不了两种截然不同力量。」

    「星空中,可以同时存在光明和黑暗,因为宇宙够大。」

    「地面上,却必须要分白昼和黑暗。」

    李唯一拭去嘴角血液,从大如仙柱的骨骼的缝隙中走出,轻身跃到地面,看向站在青水河边的武祺:「我知道,这不是急了嘛!」

    武祺道:「换做其他人,我会告诉他,在至尊境界完成黑暗和光明仙意圣魂的融合,未来的成就,将不可想像。但你……你不同,能在彼岸境修炼出光明仙意圣魂,那麽到了坤元境,仙意的品阶至少都是三品。」

    「白屿前辈对你评价很高,认为你在坤元境的仙意,有机会融合出完美无缺的二品,也就是二品上,可比肩宇宙中的星系级修仙天才。」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